建設工程承包制度是什麼?
對於做建築工程的朋友們來説在承包的時候不僅要注意雙方的合同簽訂還需要了解一下關於建設工程承包制度,因為這關係到以後的承包費用以及人員和用工等等要求,但是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呢?小編整理了有關的資料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建設工程承包制度是什麼?
1、按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即預先規定明確的承包範圍和合同總價。由於不可預見工程費用的大小不同,採用這種形式承包風險較大。
2、按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即規定發包人向建築企業支付工程的直接成本,加上經營管理費用和利潤。這種方式又分為成本加固定費、成本加費率以及目標成本加浮動酬金等合同形式。承包人承擔的風險比方式①相對地小。
3、按固定單價合同承包,即事前規定工程單價,而合同附件中所列的工程量僅作參考。這種合同常用於事前僅有建設意向、不能確定分部分項工程總量的工程上。
4、按統包合同或“交鑰匙”合同承包,即從規劃、勘察設計直到建成投產,一包到底,向建設投資者提交最終產品。這種方式的承包範圍擴大,不限於單純的建築施工,承包企業的責任加重。
二、工程項目招標按承包內容分為什麼?
1、全過程招標,即從項目建議書開始,包括設計任務書、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的詢價與採購、工程施工、生產準備、投料試車、直至竣工投產、交付使用,實行全面招標;
2、勘察設計招標;
3、材料、設備供應招標;
4、工程施工招標。招標的方式通常有三種:
(1)公開招標,招標單位向社會發出招標公告,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承包商皆可參加投標。這一方式招標人的選擇範圍廣,審核工作量大,費用較高;投標人的中標機會較少;
(2)選擇性招標,也稱邀請招標,招標人將招標文件分別送交預先選定的若干承包商,邀請其參加投標,不在社會上公佈。這一方式招標人審核工作量小,費用較低;投標人的中標機會較多;
(3)議標,即不通過投標競爭,而由建設單位邀請承包商,通過個別協商的辦法達成協議,簽訂承包合同。由於承發包雙方長期共事、互相信賴,或在只有一家承包商有能力承擔的特殊工程以及零散小工程的情況下,採用這一方式。在中國,對少數特殊工程或偏僻地區的工程,承包企業不願投標者,可由項目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指定投標單位。
首先在承包之前要先明確承包的範圍以及合同的總價,因為這關係到整個工程所需要的費用大小,以及承包之後所帶來的風險等問題。之後承包者最好按照成本加上自己心中定價的酬金在於對方進行承包這就可以了。
-
招標土地出讓程序是怎樣的
在國有土地出讓的方式中,具體包括了招標、協議、拍賣等幾種,不同方式出讓土地的,具體的辦理程序不同。今天本站小編針對其中的招標,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土地出讓程序是怎樣的,希望對您有所幫助。1.土地交易的招標可採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土...
-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物權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物權範疇,我國法律賦予土地承包經營權以物權性質的救濟手段,將最大限度地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按照對物權類型的劃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用益物權,是農户或經濟組織在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
-
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有哪些
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有哪些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
-
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主體要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相關法律規定的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主觀要件是故意;客體要件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客觀要件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