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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合同

什麼是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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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的客體是工程。這裏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築工程和建築業範圍內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築裝修裝飾活動,主要包括房屋、鐵路、公路、機場、港口、橋樑、礦井、水庫、電站、通訊線路等。建設工程的主體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發包人,一般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即投資建設該項工程的單位,通常也稱作“業主”。此外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經發包人同意,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部分工程項目進行分包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即成為分包工程的發包人。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即實施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業務的單位,包括對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單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單位。由於一項工程的建設需要經過勘察、設計、施工等若干過程才能最終完成,所以,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合同,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協議。勘察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所以一般應當由專門的地質工程單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並調整發包人與受託地質工程單位之間關係的依據。設計合同實際上包括兩個合同,一是初步設計合同,即在建設工程立項階段承包人為項目決策提供可行性資料的設計而與發包人簽訂的合同。二是施工設計合同,是指在承包人與發包人就具體施工設計達成的協議。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築和安裝兩方面內容,這裏的建築是指對工程進行營造的行為。安裝主要是指與工程有關的線路、管道、設備等設施的裝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