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以航拍圖來確定違章建築合法嗎?

一、以航拍圖來確定違章建築合法嗎?

以航拍圖來確定違章建築合法嗎?

依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航拍圖可以作為認定違法建築的證據之一,但不能航拍圖片作為認定違法建築的唯一證據,還要看建築是否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合法證件。

《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違法建築的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這一規定確立了建築物權,無證房或證件不全的房屋應不再一律是違章建築,將一定程度上規範違章建築的界定與處理。對“違章建築”的界定與處理應把握以下三條:

第一, 法律依據是關鍵

我們應該理解,不予補償的“違章建築”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無償拆除的建築而不能以是否具有產權證或批准文件作為判斷是否是違章建築的唯一標準。既然是這種理解,有一個前提,首先要找到依據確認他的是違章建築的法律依據,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自己都説不明白,憑什麼説別人的是違章建築?是佔了公路的保護區,違反了《公路法》的規定,還是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未取得建設工程許可證,違反《城市規劃法》的規定?是在建房當中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違反了《建築法》的規定,還是在機場高度控制區域,房屋建設超高,違反《民航法》的規定?是在河道當中修建房屋,違反了《防洪法》的規定,還是房屋的質量形象太差,影響市容,違反了國務院的《市容管理條例》的規定等等。

第二,是否違章必須由法律授權的機關界定

現在出現一個問題,有的地方在下裁決書的時候,或者是拆遷公司申請裁決的時候,就直接説人家違章建築不予補償。是否違章這個話不應該是隨便哪個機關都能説的,因為説一棟房子是違章建築,必須是法律授權即有權的執法機關才能界定。比如説沒有施工許可證,或者沒有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證,甚至沒有房契,沒有登記,就説它一定是違章建築。

第三,對違章建築一定要依法嚴格處理。

我們前面找到了法律規定,又找到了有權的執法機關作出界定,那還是不夠的,因為我們的法律對違法建築的處理是不同的。不把握分寸,則可能寬嚴皆誤,因此執法當慎之又慎。

所有的建築物都是需要按照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批後才可以建造,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會有許多公民會建造一些違法建築,那麼相關管理部門在確定違章建築以及進行處罰前也是需要先確定違章建築的存在和位置,如果公民發現了任何的違章建築也是可以提起投訴和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