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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借條收條三者的聯繫區別有哪些?

一、欠條借條收條三者的聯繫區別有哪些?

欠條借條收條三者的聯繫區別有哪些?

1、含義不同

是借款的憑證,借款人出具給出借人的用來證明借款行為的憑證  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  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

2、證明的關係不同

(1)債權債務關係

(2)借款合同關係依據欠條只能證明雙方存在欠款關係,究竟是依據什麼產生的欠款關係,需要欠條持有人或出具人對基礎合同關係作進一步證明  收條只能證明雙方存在給付金錢和收到金錢的關係,究竟是依據什麼給付金錢,需要收條持有人或出具人對基礎合同關係作進一步證明

3、基礎關係不同

(1)債權債務關係

(2)借款合同關係買賣合同關係、借款合同關係、承攬合同關係、運輸合同關係、損害賠償關係等,買賣合同關係、借款合同關係、承攬合同關係、運輸合同關係、損害賠償關係等

4、形成原因不同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用物品等,出借人給付借款、給付物品等

(1)因買賣產生的欠款

(2)因勞務產生的欠款

(3)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

(4)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

(5)其他“收條”可能是收到自己有權收取的東西,也可能是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

二、借條主要包括的內容都有哪些?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欠條、借條、收條是屬於三種不一樣的賃證,欠條是針對於雙方存在欠款的關係才會列的,而對於借條是存在借款關係,收條是證據收了他人的錢才能找的賃證,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