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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欠條有哪些區別

通俗地説,欠條是自己欠別人財物時寫給別人的憑證性應用文,即自己為了證明欠別人財物而立下的字據,而借條是借別人的財物時,寫給對方的條子。看似用法一樣,但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
1、適用的範圍不同:
(1)欠條適用的領域有很多,範圍比較廣。包括借款關係形成的欠款,還有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2)而借條適用的範圍相對較窄,只適用特定的借款事實。
2、適用的訴訟時效不同:
《民法總則》
(1)對於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2)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一直不主張權利,則超過了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借條和欠條有哪些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