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撤銷權能撤銷遺囑嗎
個人債務1.12W
1、遺贈是贈與的一種,不是繼承。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家或者集體,但不能是法定繼承人範圍之內的人。所以你可以確定這是贈與而非繼承。
2、撤銷權行使的對象是某個行為,這裏撤銷的是遺贈這一行為,與金額無關。但其只能在債權範圍內受償。
根據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繼承是我國公民的合法權利,債權人是不可以申請撤銷權,撤銷對方遺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2、撤銷權行使的對象是某個行為,這裏撤銷的是遺贈這一行為,與金額無關。但其只能在債權範圍內受償。
根據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繼承是我國公民的合法權利,債權人是不可以申請撤銷權,撤銷對方遺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
加害給付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所謂加害給付的構成要件,是指符合何種條件才能使債務人負擔加害給付的責任。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加害給付必須以債務人存在給付行為為前提。另一種觀點認為,加害給付並不以債務人有給付行為為前提。這兩種觀點的主要區別在於,非給付行為是否可以產生加害...
-
借支單的作用有哪些
律師解析:借支單就是借款單,報銷單是用來報銷費用時用的;借支單在法律的角度來説,是合同的一種。那麼借支單的作用是怎麼樣的呢。在企業內部,借款單和借據是可以通用的,不同的是,借款單可以附原始憑證,受身材的影響,收據就沒這功能啦。借支單,顧名思義,就是兩用的,借款單,是...
-
2022年網貸沒錢還怎麼辦處理
律師解析:借了網貸還不起的,可以積極和借貸平台進行協商,是否可以分期償還,也可以向親朋好友借錢先還網貸,之後再慢慢還朋友。網貸到期不還會產生逾期利息,而且網貸逾期不還,將會和銀行貸款、信用卡逾期一樣被記錄到人行的徵信系統中,產生信用污點。法律依據:《民法典》...
-
老賴玩失蹤該怎麼要債
律師解析:老賴玩失蹤的要債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起訴狀,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之後法院進行缺席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