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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土地不抵押

房產抵押土地不抵押

我們都知道在我國當然們面對資金短缺的情況是往往會選擇將自己的一部分財產進行抵押當解除了困難之後再進行贖回, 而可以抵押的財產當中,房產和土地是屬於價值最高的兩種,那麼土地抵押房產未抵押怎麼辦?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抵押士地上房產,剩餘土地可不在抵押

根據《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