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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規定是怎樣的?

一、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規定是怎樣的?

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規定是怎樣的?

1、抵押人現有或將有的全部財產都可以是浮動抵押的財產,這些財產在抵押人的日常生產經營中處於不斷變動的狀態之中,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將來會採取動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繼續經營。

2、浮動抵押的優勢在於

(1)浮動抵押作為一種以將有和現有財產為標的的擔保物權制度,無疑擴大了可以作為擔保的財產範圍。

(2)在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之前浮動抵押人擁有對被抵押財產的自由處分權,因此兼顧正常經營和融資的需要。

(3)實現抵押權時,接管人制度的存在,亦可以保持企業的整體存在,不至於被迫出賣,拍賣企業,能夠充分發揮企業的價值。

3、浮動抵押的劣勢主要在於浮動抵押人具有自由處分被抵押財產的權利,造成抵押標的具有不穩定性,擔保權人的利益處於不穩定狀態,不利於其利益的實現。

二、浮動抵押與常見抵押有什麼不同

1、適用主體和範圍的區別

物權法規定浮動抵押只能適用於企業、個體工商户、農業生產經營者,

範圍較窄。固定抵押適用於在經濟活動中的任何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範圍較寬。

2、抵押客體的主要區別

(1)《民法典》對於可以設定浮動抵押的財產只限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動產,允許浮動抵押的物範圍較窄。《民法典》對用於固定抵押的物規定,凡法律、行政法規不禁止抵押的動產、不動產都可以抵押,允許固定抵押的物範圍較寬。

(2)抵押物的確定性不同

在設定抵押時,浮動抵押的抵押物具有不確定性,只有約定或者法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條件成就時,抵押財產才確定,也就是説抵押財產到底有多少,到此時才能確定。而固定抵押在一開始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物就是確定的,抵押物本身數量、價值相對也是確定的。

3、抵押人在抵押期間處分抵押財產的權力不同

以動產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經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也就是説,在浮動抵押期間,法律允許抵押人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可以自由處分抵押財產;抵押人處分抵押財產不必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權人對於抵押期間生產經營活動中以合理的價款處分的財產不能追及。而固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須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抵押人現有的、以及即將擁有的動產都可以用來設定浮動抵押,雖然此類抵押的財產範圍比較廣,但如果被抵押的財產被抵押人在日常經營之中正常售賣,那麼抵押權人將不得以財產已經辦理浮動抵押手續為由要求實現財產擔保。

標籤:財產 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