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
1、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看情節是否嚴重。尚未達到嚴重程度的,不應作爲犯罪論處,構成犯罪的,也只限於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的責任。對一般參加者,可酌情予以批評教育或適當的違紀、違法處理。
2、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與羣衆鬧事的界限。對於因領導上的官僚主義,對涉及羣衆利益的事處理不當,或者工作上的失誤,以致引起羣衆鬧事的,主要靠改進工作和說服教育,不能動輒以犯罪論處。但對於借羣衆鬧事之機,煽動羣衆,提出無理要求,破壞社會正常秩序,符合《刑法》第290條規定的,應以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追究刑責任。
二、此罪與彼罪
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與妨害公務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
(1)侵犯對象不同。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以國家機關爲侵犯對象;後者以個別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爲侵害對象。
(2)犯罪方法不同。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可以採用暴力、威脅的方法,也可以採用非暴力非威脅的方法如起鬨鬧事;後者一般只限於使用暴力、威脅的方法。
(3)犯罪形式不同。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要求聚衆形式;後者不要求具備聚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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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概念
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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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盜竊、侮辱屍體者,不構成犯罪。(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爲社會風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屍體、屍骨、骨灰。(四)客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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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是指明知是警用裝備而非法生產、買賣的主觀心理狀態。(三)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的管理秩序。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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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量刑標準
1、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