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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正的員工可以勸退嗎?

一、轉正的員工可以勸退嗎?

轉正的員工可以勸退嗎?

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公司沒有合法理由,沒有給書面提前通知,未支付經濟補償金,屬於違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可以,如果員工沒有過錯的話是需要補償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

1、過失性辭退

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需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爲。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性辭退

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爲。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員工是否轉正單位都是可以勸退的,但是在員工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單位勸退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員工在單位工作時就已經與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因此不論是否轉正,單位都是不能隨意辭退員工的。

標籤:勸退 員工 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