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工資和實際的不一致嗎?
一、勞動合同工資和實際的不一致嗎?
應該一致。
1、在職工正常上下班、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如果職工收到的工資跟合同裏面的約定少了,可以拿着勞動合同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或者是去仲裁,並且保留好自己的收款證明,免得用人單位會鑽空子爲自己辯解。
2、對於用人單位的這種行爲,我們不該任由他們操控,即使發工資的主動權是在他們身上。但是作爲職工的我們也不要害怕,我們是有付出自己的勞動成果的,是有獲取報酬的權利,而且合同上面也說得很清楚了,該支付多少就是多少。
二、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勞動者怎麼辦?
1、在職工沒有犯任何工作錯誤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可以沒有任何說明,就一直拖欠職工的工資,甚至不支付工資的想法。如果有這些情況的,職工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反映,或者是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讓勞動部門爲自己挽回權益。
2、經過勞動部門的嚴令通知之後,用人單位除了要支付完職工的工資之外,職工還有權利要求支付一部分的經濟補償金。
3、因爲在拖欠工資的期間,職工由於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導致在生活上、家庭上的支出變得困難,甚至有出現外債的情況,這時向用人單位索取一些經濟補償金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對於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裏面有明確的規定,職工每工作滿一年,就要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比如說,工作滿一年就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如果兩年,就多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以此類推下去。
對於工作不滿一年但達到六個月的,也要按照一年的標準來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工作時間少於六個月的,那就按照半個月的工資來賠償。
綜上所述,勞動工資應該在勞動合同中有標註是標註的多少就應該拿到手多少,如果單位標註的勞動工資但是在實際發放時卻和標註的不一樣,那麼勞動者可以直接將勞動合同與工資具體數目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有關部門提起上訴。
-
公司換了法人代表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公司換了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因爲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按照規定合同雙方需繼續履行合同,一旦有一方違約,那麼另一方可要求賠償。但是在滿足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公司在換了法人代表之後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
-
單位沒和我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答:可以申請仲裁。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通過收集下列證據證明: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2.如用人單位有爲...
-
勞動合同到期該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會怎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者仍然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當及時補訂,否則由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