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勞動合同是否終止
一、退休後勞動合同是否終止
退休後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男職工在年滿60週歲,女職工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的,那麼就可以申請退休,也就是退出相應的勞動關係,符合養老保險待遇的,則日後每個月可以領取一定的養老保險金。
二、退休人員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退休人員從理論上說已經不具備勞動能力,因此也不能成爲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的相關規定,“法院在處理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的用工爭議時,對合同的定性是勞務關係,”由此可以得出,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
三、退休人員可以主張誤工費嗎
損害賠償案件中,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即受害人爲退休人員的,繼續被其他單位聘用從事工作,在發生交通事故損害後,向法院主張賠償其誤工費的訴訟請求,對於退休人員繼續工作的誤工費的主張,是否應當支持呢?
在實踐中還有分歧,有人主張,受害人是退休人員的,其退休工資不會因發生事故而減少,即不存在誤工損失,不應當支持其誤工費的請求;還有人主張退休人員接受其他單位聘用並獲取收入是正當權利,當退休人員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減少時,導致退休人員實際整體收入的減少,外聘收入的損失應當認定爲退休人員的誤工損失。
我們認爲對於退休人員的誤工損失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一般情況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員的,其退休工資不會因發生事故而減少,即不存在誤工損失。但是,在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輩仍繼續發揮餘熱,被其他單位聘用繼續從事工作。退休人員接受其他單位聘用並獲取收入是正當權利,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實際收入的減少。當退休人員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減少時,導致退休人員實際整體收入的減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損失應當認定爲退休人員的誤工損失。
公司職員在滿足退休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退休,要知道退休之後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沒有法律效益,將不具備約束的能力。同時退休之後的人們不能在簽訂其他的勞動合同。總的來說勞動合同的存是爲了保障勞動人們的正當權利。
-
大病超2年企業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醫療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勞動者大病超過2年,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除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沒有勞務合同欠工資要如何辦
律師解析: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拿着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
-
簽了合同沒幹滿要賠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簽了勞動合同卻沒去工作,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需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
-
民法典規定假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律師解析:1、《民法典》規定假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2、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包含有:(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2)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合同無效;(4)法律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