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的侵權責任過錯責任是什麼
一、醫療機構的侵權責任過錯責任是什麼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是在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從損害事實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過錯,無須受害人舉證加以證明,致害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一般適用於以下五種情形:
1、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責任
2、僱員、法人工作人員職務行為致人損害責任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責任
4、建築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損害責任
5、醫療損害責任
二、醫療損害認定有過錯的依據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1、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2、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3、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診療活動中醫務人員過錯的界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的情形】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在醫療損害案件中,一般來説是有過錯責任原則的,也就是説如果是因為醫院方面存在着操作不當或者用藥不當等行為造成患者受損失的,這個時候可以要求醫院方面進行賠償。
總的來説,醫療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肯定會承擔刑事責任,對責任劃分作出了明確規定,所以對於醫療事故這種事件的發生,應該更多的時間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社會上經常發生的醫患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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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警察能介入嗎
可以介入,但是醫療事故在大多程度上屬於民事糾紛,即使的警察介入了,也只是調解,除非是出現非法行醫觸犯刑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否則警察是不會進行立案偵查的。如果患者是對診療行為有異議一般是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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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醫療事故後,患方可在一年內提出醫療事故的鑑定,若是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憑藉鑑定結果,患方可以醫療機構協商解決,或者將其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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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造成醫療糾紛由誰承擔責任
律師解析: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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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以下事項:1、調解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2、醫患雙方經人民調解達成一致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3、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應當考慮醫療事故的等級和患者的實際情況確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