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如何舉證?
醫療事故責任3.32W
律師解析: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患者只要舉證證明與醫療機構存在醫患關係,具有損害結果,即可完成舉證。而醫療機構需要承擔患者損害與醫療行為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的舉證責任,如醫療機構無法舉證,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患者只要舉證證明與醫療機構存在醫患關係,具有損害結果,即可完成舉證。而醫療機構需要承擔患者損害與醫療行為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的舉證責任,如醫療機構無法舉證,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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