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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的程序是什麼?

醫院對於就醫的人來講,是挽救生命的地方,很多人生病對醫院可謂是寄託了全部的希望,但是醫院有的時候也會有失誤導致病人病情惡化或更有甚者導致死亡,這個時候就會產生所謂的醫患糾紛,那麼為了能夠更好的處理醫院與患者之間的矛盾,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的程序是什麼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的程序是什麼?

一、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的程序是什麼

1、投訴發生後,所在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後果。

2、因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所在科室應先進行調查,迅速採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並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

3、醫務科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後,應及時做好登記,並向當事科室瞭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醫務科調查落實後提出解決方案,並向分管院長彙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醫務科無法解決的,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序進行。患方不鑑定、不起訴、也不聽解釋,採取違法行為對我院正常醫療秩序構成影響的,依照、上報縣衞生、公安、司法等部門進行處理。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法定程序)

1、醫患雙方本着自願、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衞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鑑定或,並依據,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的程序是什麼首先還是醫院自己內部上報解決,如果患者認可處理醫院的處理方式,那麼就可以不用訴諸法律,如果不認可,那麼就會依照法律由相關的政府部門通過正常的醫療事故鑑定程序來進行合法公正的調解來給到患者或者是醫院本身一個結果。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