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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幼兒園幼兒教師勞動合同

深圳幼兒園幼兒教師勞動合同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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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幼兒園補貼政策

深圳幼兒園補貼政策:根據《2018-2019深圳在園兒童成長補貼申請指南》規定,
1、深户首辦經費發放與使用:補貼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1300元(每學期650元)用於退還或抵扣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在園兒童繳納的部分保教費:已按學期繳納保教費的在園兒童,一次性退還給兒童家長;按月繳納保教費的在園兒童,從收到補貼經費的下個月起抵扣應繳保教費,三個月內抵扣完畢;剩餘200元分兩部分使用,一是用於退還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在園兒童家長已墊付的兒童體檢費,退費標準執行市教育局和市衞計委的相關規定;二是用於購買兒童讀物或玩教具,開展全園教育教學活動。
2、深户再申請補貼標準:每年1500元/人;補貼使用安排:1300元(每學期650元)用於退還或抵扣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在園兒童繳納的部分保教費。200元分兩部分使用,一個墊付兒童的體檢費,另一個是用於購買兒童讀物或玩教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