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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構成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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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構成什麼罪?

校園暴力一詞是近幾年新出現的詞彙,為什麼這些年來校園暴力事件頻發多次懲治卻屢禁不止,究其原因還是處罰的方法不對。校園暴力是否構成犯罪,校園暴力構成什麼罪,而作為校園暴力事件的主體大多都是一些在校的學生,這些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國家的棟樑,解決這一問題亟不可待。

一、校園暴力

校園欺凌是指同學間欺負弱小、言語羞辱及敲詐勒索甚至毆打的行為等,校園欺凌多發生在高中中學小學,早在幾十年前就有, 近些年由於網絡發達,媒體比較發達,有不少人喜歡上載社會事情,上載者多了起來,所以大家網上發現的線索就多了起來。校園暴力分為單人實施的暴力,少數人數暴力,和多人實施暴力。實施環境地區多為僻靜處。 原來媒體不發達時候,校園暴力,發現超多。

二、校園暴力可構成的罪名

1、幾種常見人身權利犯罪

①、故意殺人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4週歲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擔刑事責任;在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其在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的行為。

②、過失致人死亡罪

本罪是指行為人由於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在主觀上表現為過失;其在客觀上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其客體是公民的生命權利。教師、行政人員在體罰學生時因過失而致學生死亡的,便犯此罪。

③、故意傷害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的人應當為其故意傷害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應負刑事責任。主觀上是故意,其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利。

④、過失重傷罪

教師懲罰學生,學生之間的肢體衝突因過失可能致學生重傷而犯過失重傷罪。過失主觀上表現為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

⑤、侮辱罪

本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其主體為一般主體;其主觀上是故意,其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其客體是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近日網上曝光女生集體欺辱女生的圖片,可構成本罪。

⑥、強姦罪和姦淫幼女罪

強姦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其它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已滿14周最的婦女發生性行為。其主體是年滿14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男性;其主觀上是直接故意,且有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性交的目的,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其它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性交的行為,其客體是婦女的性自由權利。

姦淫幼女罪是指故意同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其主主體是與強姦罪相同的;其客體是幼女身心健康權;無論幼女是否同意,不管是否違背幼女的意志,不影響此罪的構成。

2、幾種常見侵犯財產罪

①、 搶劫罪

本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民財產的行為。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

的人犯此罪應負刑事責任;其客體是複雜客體,行為人不僅侵犯公民財產所有權,同時有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權利,甚至於造成傷害或死亡;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非法佔有公民財物的目的;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公民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保護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財物的行為。這是校園暴力中多發性犯罪。

②、 敲詐勒索罪

本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暴力或其他損害造成威脅、強行勒索財物,若數額較大,就構成此罪。

本罪多表現為高年級學生敲詐勒索低年級學生,在校學生勾結校外人員以團伙形式敲詐勒索其他學生,或學生內部自組幫會敲詐勒索其他學生財物的行為,是一種常發性校園暴力。

近幾年校園暴力事件的多次發生絕非偶然,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聯網等多媒體的快速發展將以往潛在的校園暴力揭示出來。校園暴力構成什麼罪一在些刑法罪名中作為了構成要件,説明我國已經高度重視校園暴力事件,其實對青少年的保護遠非刑法單方面的保護所能解決的,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努力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標籤:校園 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