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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夠刑事和解

怎樣才能夠刑事和解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
2、被害人明確表示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諒解;
3、雙方當事人自願和解,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4、屬於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過失犯罪;
5、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標籤:刑事 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