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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夠成尋釁滋事

法律3.32W
怎樣才能夠成尋釁滋事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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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怎樣才能夠成立


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存在兩個以上主體,即締約人必須為兩人以上;

(2)締約主體必須具備民法要求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對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主體數量和主體的締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證明,也很少有人以此為由來否認合同的存在,難點就在於如何證明對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在沒有書面合同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提出據以證明合同成立的證據是極為有限的。

從合同締約過程來看,當事人往往採取要約與承諾的方式訂立合同。要約即希望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作出之後就要受到其約束;承諾即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受要約人在要約有效期內做出承諾合同即達成。因此採取要約承諾訂立合同的,證明合同的成立亦可從證明要約承諾的發出角度入手。意思表示的作出可以書面通知、口頭言辭或者行為等方式作出,《合同法》13條規定,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除外。是故,要約承諾實際上既可以通知、書面形式、口頭言辭作出,亦可以行為方式作出,只要舉示出證據證明要約到達對方,對方承諾到達,也能達到證明合同成立的目的。

從合同的形式來説,合同既可以書面形式,也可以口頭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合同成立的形式不受書面與否影響。根據《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條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因此證明合同成立也可以從證明對方接受己方履行主要義務的角度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