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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賠償多少錢能夠結案?

一、刑事和解賠償多少錢能夠結案?

刑事和解賠償多少錢能夠結案?

刑事和解賠償具體多少錢才能夠結案,應當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的,如果被人打成輕傷,該行為人已經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對方需要給予賠償,和解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費、營養費等,具體數額需要結合實際損失來確定。刑事和解協議賠償過高可以反悔,但是,如果已經履行的刑事和解協議則不可以反悔,但有證據證明和解違反自願、合法原則的除外。

二、當事人和解程序是什麼?

當事人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後,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設立刑事和解制度,能夠維護被害人的權利,使被害人及時獲得充分賠償,順應當前報應性司法向恢復性司法轉變的時代潮流,降低司法成本,積極地實現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

當事人和解程序的適用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從上述法律來看,當事人和解程序應滿足以下條件:

1、和解必須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只有被告人自願認罪、真誠悔罪,並且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才符合和解的條件。這裏的“自願和解”是指被害人不受外力的干擾,在諒解犯罪疑人、被告人的基礎上,出於自己的意願,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

2、應當滿足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要求。在法院審理公訴案件過程中,首先要對案件進行審查,如果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即使被告人自願認罪,也不能適用當事人和解程序。

在當代的社會,刑事的案件當中,如果能夠和被害者本人或者和被害人的家屬達成和解的話,那麼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説,量刑的時候是可以考慮到這個因素,從而可以從輕或者是減輕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