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量刑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量刑最新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量刑最新法律規定具體如下:
1、《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依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據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破壞電力設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嚴重後果”,以破壞電力設備罪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或者十人以上輕傷的;
(2)造成一萬以上用户電力供應中斷六小時以上,致使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後果的。
第二條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造成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的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具有以下特徵:
(1)行為人必須有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即行為人由於自己的行為不慎,損壞了電力設備。
(2)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必須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説,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行為損壞了電力設備,從而影響或破壞了電力設備的正常性能,並進而危害公共安全。但是,如果行為人的過失損壞行為沒有影響電力設備的正常性能,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則不構成本罪。這就要根據過失損壞行為損壞的部位、損壞的程度以及損壞的方式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判。
(3)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後果。過失犯罪都是以發生嚴重後果作為構成犯罪的要件。如果沒有發生嚴重後果或者後果不嚴重的,則不構成犯罪。因此,要構成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也必須發生嚴重後果。這裏的嚴重後果是指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4)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與嚴重後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即嚴重後果是由於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引起的。這是行為人對嚴重後果負刑事責任的客觀基礎。如果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與嚴重後果之間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行為人則不對嚴重後果負刑事責任。以上四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行為人由於自己的行為不慎,損壞了電力設備,且此類設備被損壞之後,引發了公共安全事故,且事故發生之後,公私財產遭受了重大損失,或者是説公民因為事故發生才重傷或者是死亡,則行為人就有可能會被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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