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樣的?
一、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最新處罰標準是什麼樣的?
根據《刑法》第439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處罰事由犯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而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是本罪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出賣、轉讓重要武器裝備的;戰時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致使武器裝備流散社會造成嚴重後果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出賣、轉讓給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的等。
二、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認定條件有哪些?
(一)非法出賣武器裝備罪與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的法條競合
本法對這兩種犯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係。軍人非法出賣部隊武器裝備的,應優先適用本章的規定,以非法出賣武器裝備罪論處。
(二)將盜竊、搶奪的武器裝備又出賣、轉讓的定罪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後又將其出賣、轉讓的,應根據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以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論處,而將盜竊、搶奪的行為作為從重處罰的情節。但如果盜竊、搶奪的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則應以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定罪,依照本法第127條第2款的規定處罰,而將出賣、轉讓的行為作為從重處罰的情節。
綜合上面所説的,武器裝備是屬於部隊裏面最主要的物質,而且這些物質是由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如果出現了非法的出賣和轉讓的行為那麼就需要承擔刑事的責任,對於此罪的處罰也會結合國家實際受到的影響來進行判決,所以,對於武器的裝備需要加強的管理,不然就會讓違法者有機可趁,使國家的利益受損。
-
認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後會被怎樣判刑?
一、認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後會被怎樣判刑?認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後的量刑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
-
故意傷害罪的鑑定多久出來
7日內。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
-
新刑法對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單...
-
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怎麼判刑
一、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怎麼判刑?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的判刑標準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九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