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會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按規定,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話,要先確定行為人是惡意透支。
是否屬於惡意透支,要求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
其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可以表現為以下情形:
1、明知無法償還而大量透支不歸還;
2、肆意揮霍透支款不歸還;
3、透支以後隱匿、改變通訊方式,逃避金融機構的追款。
另外,還要求持卡人在收到髮卡銀行的催收請求後不歸還,如果沒有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書,那麼就不屬於惡意透支。
除了惡意透支,持卡人實施了下列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也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最後,因為透支信用卡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法院審判時將會根據透支的數額、透支的時間等確定刑事處罰,情況較為嚴重的,處罰越重。因此,在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如果可能被判處的刑罰較多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辯護。
-
幫助他人網絡詐騙判哪個罪
一、幫助他人網絡詐騙判哪個罪幫助他人網絡詐騙判詐騙罪。既然是幫助網絡詐騙,那麼就應該是從犯。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人。一般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
-
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一、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為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包括准許出境和入境的護照、簽證等。偽造...
-
精神病傷人判多久
可能大家經常在新聞中看到某某殺人了,但是因為某某是精神病,所以不被判刑或者是不能判死刑。那麼是否只要是精神病就一定不能被判處刑法規定的刑罰呢?若是該精神病人傷害他人的行為是在自己完全能辨認以及控制自己的情況下實施的,則該精神病人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
因前罪而構成本罪是否為累犯
一、因前罪而構成本罪是否為累犯認定累犯時,前罪和後罪需要獨立的,如果後罪是因為前罪而構成的,不屬於累犯,後罪屬於漏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