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區分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
一、怎麼區分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
1、定義不同
間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種類型,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而過失犯罪即行為人預見了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輕信能夠避免,實際上又未能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
2、發生的情況不同
間接故意一般發生在以下兩種情況:為了實現某種非犯罪意圖而放任一個危害結果發生;為了實現某種犯罪意圖而放任另一個危害結果的發生。
而過失犯罪主要有: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過於自信的過失,行為人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
3、對危害結果發生的意志因素不同
間接故意是放任結果發生,即聽之任之、滿不在乎,容忍、同意危害結果的發生。而過失犯罪行為本身藴涵着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
二、過失犯罪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過失心理。
2、行為必須發生了危害社會的結果,從刑法分則的規定看,這些結果一般都是較為嚴重的結果。
3、必須有處罰該類過失犯罪的分則性明確規定。
三、因過失犯罪被判刑公司可以辭退嗎
因過失犯罪被判刑,公司可以依法辭退。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在過失犯罪案件中,由於犯罪嫌疑人並沒有預想到自己實施的行為會造成嚴重危害社會的結果,所以我國法律制度中普遍對過失犯罪規定的量刑標準都比較輕,具體要根據犯罪情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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