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無罪辯護

醫療行政處罰法不服辯護詞應該怎麼寫?

一、醫療行政處罰法不服辯護詞應該怎麼寫?

醫療行政處罰法不服辯護詞應該怎麼寫?

醫療行政處罰法不服辯護詞應該,為什麼不滿意這樣的一種行政處罰和所依據的一些具體的法律條文,只有寫出了法律條文,才能夠幫助自己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利,因為畢竟現在是一個法治國家,所有的一切的都需要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

二、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

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5、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6、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9、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可以申請複議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行政複議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複議申請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應當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依據。

4、應當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受理範圍。

5、應當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複議。

申請行政複議應提交哪些材料?

1、《行政複議申請書》正本一份,副本按被申請人和第三人人數提交;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已作出的證據;對不作為申請複議,應提交本人曾經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且所申請事項屬於被申請人職責範圍的必要證據材料;

4、其他必要的證據材料。

《行政複議申請書》需載明哪些內容?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3、複議請求事項;

4、申請行政複議的事實和理由;

5、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6、申請行政複議的日期;

日常生活當中,確實我們經常遇到一些對於自己並不是非常公平的思想,在遇到這種不公平的行為的時候,我們必須要積極的發出聲音,而不能夠沉默寡言,比如説有一些行政方面的違法事項的話,就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或者是行政複議的方式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