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坦白可以同時適用麼?
一、自首和坦白可以同時適用麼?
自首和坦白不可以同時適用,主要還是因為自首構成要件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要件,就是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和坦白之間是存在着重複性的。因此如果對於兩者都予以適用的話,實際上就意味着已經存在着重複考慮量刑情節的問題。
二、自首和坦白的關係是什麼?
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廣義的坦白包括自首。狹義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動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被司法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並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
自首與狹義的坦白之間的相同之處是:
(1)二者都以犯罪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為前提;
(2)二者在犯罪人歸案之後都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3)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
(4)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適當的從寬處罰。
二者的區別是:
(1)自首是犯罪人自動投案之後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的行為,坦白是犯罪人被動歸案後如實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行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現較好,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條件下被迫認罪的,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大;坦白主要還是在
(3)自首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坦白是酌定的從寬處罰情節。
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動歸案之後,自己如實交代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並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據此,自首與坦白存在着某些相同之處:
(1)兩者均以自己實施了犯罪行為為前提;
(2)兩者在犯罪人歸案之後都是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3)兩者的犯罪人都有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
(4)兩者都是從寬處罰的情節。但是,自首與坦白與存在着明顯的區別:首先,自首是犯罪人自動投案之後,主動如實交代自己犯罪事實的行為;而坦白則是犯罪人被動歸案之後,如實交代自己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行為。其次,自首與坦白所反映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不同,自首犯的人身危險性相對較輕重。最後,自首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而坦白只是酌定的從寬處罰情節;並且,在一般情況下,自首比坦白的從寬處罰幅度要大。
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自首和坦白兩者的關係是非常的明確的,自首必須是自動的向相關的偵查機關投案,並且對於自己所犯的罪行如實的進行交代。因此構成自首的第2個條件當中,與坦白是具有重複性的,不能夠重複適用。
-
關於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嗎?
一、關於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嗎?犯罪後自動投案,審理時會從輕或減輕處罰,自動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説服然後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後必須交代一切犯罪事實,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辦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經過不算自首,如交代了執法機關還沒有掌握的...
-
故意傷害正當防衞辯護意見如何書寫?
一、故意傷害正當防衞辯護意見如何書寫?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託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為他辯護,這樣可以更好地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辯護人接受辯護任務後,應認真查閲案卷,聽取被告人的陳述,向有關人員調查情況,瞭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經過去粗...
-
聚眾鬥毆罪的無罪辯護的要點有哪些?
一、聚眾鬥毆罪的無罪辯護的要點有哪些?(一)要善於準確歸納並找出辯護的法定理由。1、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在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可作“無罪辯護”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情形大致有三種:(1)刑法不認為犯罪的。(2)刑法規定不負刑事責任...
-
合同詐騙罪辯護意見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合同詐騙罪辯護意見辯護意見:合同詐騙罪和合同糾紛的構成要件不同1、合同詐騙罪行為人在主觀上要有犯罪的故意,即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和目的,而合同糾紛行為人則沒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這是區別合同詐騙罪與合同違約的主要界線。如果行為人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