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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立功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一、坦白立功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坦白立功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嫌疑人自首立功一般是可以從輕處罰的,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所謂立功表現,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1、揭發檢舉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較多的一般罪行,經查證屬實的;

2、提供重要線索,使司法機關得以破獲其他案件的;

3、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二、刑事案件中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衞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其實,有的時候就算是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制度,對犯罪嫌疑人來講也不是沒有可以挽救彌補的機會了,該承擔的法律責任肯定還是要依法承擔的,但就算犯罪嫌疑人自己不到公安機關去自首,司法機關也一樣可以調查清楚案件的前因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