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與坦白的異同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自首與坦白的異同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自首與坦白存在相同之處:
1、都以實施了犯罪行為為前提;
2、都是在歸案後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3、都是從寬處罰的情節。
(二)自首與坦白存在區別
(1)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自願投案
自首是行為人主觀上自願投案、並接受國家司法機關的審判、裁決,它的形式可以是多樣的坦白是被動歸案,主觀意志上想逃離司法機關的制裁但被迫受到控制、關押。
自首是犯罪人自動投案之後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的行為,坦白是犯罪人被動歸案後如實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行為;
(2)人身危險性不同
自首體現了犯罪人的一種悔意、希望得到矯正的心理,並願意接受國家的懲罰:而坦白只是被迫的情形下交代犯罪事實,若是失去司法機關的教育、審訊,有再次犯罪的潛在危險性;
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現較好,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條件下被迫認罪的,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大;
(3)從寬量刑情節不同
自首是法定的從寬量刑情節,坦白是酌量的從寬量刑情節。就是説,法官審理案件時如有自首情節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而遇到坦白情節,還得是其罪行大小、認罪態度等酌量處理,在一定程度上,法官握有較大的裁判權,同時也是較為難處理的;
自首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坦白是酌定的從寬處罰情節。
(4)特別説明一下特殊自首與坦白的區別
特殊自首指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而坦白是行被迫歸案為人供述司法機關已經掌握的罪行。就是説,被迫歸案的犯罪嫌疑人若是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行為是屬於自首,歸納入特殊自首裏。
自首的犯罪主體,是在公安機關還沒有發現此犯罪事實,或者是還在抓捕才犯罪主體時,就已經自己到公安局自首並交代犯罪行為了。坦白則是被抓捕之後,配合司法職員的工作,不抗拒交代犯罪事實。
-
犯罪的成立和犯罪的既遂是怎樣的
一、犯罪的成立和犯罪的既遂是怎樣的1、犯罪成立指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態。2、犯罪成立即已經構成了犯罪,無論是未遂,既遂,終止等等,犯罪都已成立。3、既遂則是犯罪行為付諸實踐且已完成,犯罪目前已達到。犯罪既遂應...
-
故意傷害罪與假想防衞的性質一樣嗎?
一、故意傷害罪與假想防衞的性質是一樣的嗎?故意傷害罪與假想防衞的性質是不一樣的,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
-
買賣合同辯護詞的規定有哪些?
買賣合同辯護詞的規定有哪些?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約定價款的民法典。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條、第六百四十七條的規定,法律對其他...
-
證據不足的案子該怎麼判?
律師解析:可能會判無罪。證據不足的案子,如果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會判決無罪。刑事案件中,秉承“疑罪從無”原則,即檢方證據不足的,法院會依據刑法及刑訴要求,判決因證據不足,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證據不足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據以認定案件情況的主要事實材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