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司法鑑定

深圳精神病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

深圳精神病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

一、深圳精神病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

深圳市康寧醫院成立於1984年,建院伊始,在深圳市政府指派下組建了“深圳市康寧醫院精神病司法鑑定小組”,1998年3月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指定為精神病醫學鑑定單位,2003年12月經廣東省司法廳批准註冊,成為面向全社會服務的獨立司法鑑定機構,即“深圳市康寧醫院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2009年3月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簡稱CNAS)ISO/IEC 17020 A類檢查機構認可的初次評審,並獲得認可證書,是目前我國獨立法醫精神病鑑定機構唯一通過國家質量認可的專業機構,機構負責人系我國司法精神病最高權威機構——中華醫學會精神科分會司法精神病學組副主委。

本機構於2008年獲得我國首屆鑑定文書一等獎,專業技術力量雄厚,儀器設備充足、先進,擁有一批多年從事法醫精神病鑑定工作的專職鑑定人13人,輔助人員5人,其中高級職稱13人,中級職稱2人,初級職稱3人,博士4人,碩士4人,本科學歷10人。

目前本鑑定所下設法律能力鑑定室、精神損傷與傷殘鑑定室、勞動能力和精神殘疾鑑定室等三個業務鑑定室。承擔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損傷與精神傷殘、精神疾病及其因果關係、勞動能力和精神殘疾、計劃生育、保險理賠等各類精神醫學鑑定任務。

鑑定所的任務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按照法醫精神病學鑑定程序,通過系統的精神檢查、相關神經心理測試和實驗室檢查等,運用精神醫學、法學和社會學等相關知識,對精神狀態(包括有無精神障礙、偽裝精神障礙、精神障礙病因或關聯關係/因果關係等)、法律能力(包括辨認和控制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受審能力、服刑/教能力、性防衞能力、其他行為能力如訴訟能力/作證能力等)、精神損傷與精神傷殘(包括精神損傷、精神傷殘、精神損傷殘疾及損傷與精神障礙關聯關係/因果關係等)、勞動能力(包括因病/傷喪失勞動能力、精神殘疾等)、與心理因素相關的性功能障礙等進行鑑定。

本機構將本着公平、公正、科學、客觀的態度,按照“科學嚴謹、客觀準確、獨立規範、公正嚴明”的方針,遵循ISO/IEC 17020質量體系,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公正、科學、客觀實施每一例鑑定,為委託方提供高質量的鑑定服務。

但是具體情況建議在律師的指導下開展。對於精神病以及如何開展鑑定活動的相關法律規定,建議在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之前應該要知曉,避免一些不當操作導致鑑定結果不具有法律效應,影響案件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