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管轄法院是哪裏?
一、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管轄法院是哪裏?
《民訴法》第21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規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二、移送管轄的情況
《民訴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依據上述規定,移送管轄的要件包括:
(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
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轄情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受訴法院發現本院對該案無管轄權。
只有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使審判權,因此無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
(3)受訴法院單方決定將案件移送給它認為有管轄權的法院。
受訴法院無需徵得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可以直接將案件移送給它認為由管轄權的法院。
(4)受移送的同級法院發現本院對移送的案件無管轄權的,不得再自行移送,而應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5)受移送的上級人民法院發現移送錯誤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銷。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管轄與其它的訴訟案件的管轄並沒有什麼區別,一般都是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但對於相關犯罪事實的認定上,也有可能是在其它地方處理,其中還涉及到不具備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移送管轄的情況。
-
欠帳不還是詐騙罪嗎?
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欠賬不還可能屬於詐騙,如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為詐騙罪。但是需要看有沒有不歸還的故意,數額上達到較大標準就夠了,但主觀上有時候很難界定。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
-
詐騙立案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1.滿足數額較大的立案標準,詐騙立案金額起點為三千元;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3、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
-
多少錢構成詐騙罪?
律師解析:一般3000元是可以定罪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
-
幫別人貸款構成詐騙不?
律師解析:幫別人貸款構成詐騙與否看實際情況。1、幫他人貸款時,如果對方有詐騙行為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2、使用欺詐的手段幫助他人騙取貸款,涉嫌騙取貸款罪,這項罪名屬於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