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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國家賠償標準有哪些規定?

強拆國家賠償標準有哪些規定?

一、強拆國家賠償標準的文章" target="_blank" >國家賠償標準有哪些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三、國家賠償條件

1、引起損害發生必須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

2、引起損害發生的行為必須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違法行為;

3、必須有公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客觀事實;

4、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員的職務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3、必須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即並非所有損害國家都負責賠償)。

綜上所述,受到非法強拆的時候,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但是在遇到強拆的時候必須要了解一下強拆國家賠償標準有哪些規定,申請國家賠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過了時效就不能夠申請了。國家賠償賦予了公民在收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的時候能夠獲得相應的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