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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新標準拆遷房屋的規定

國家賠償新標準拆遷房屋的規定

我國,因為經濟的發展導致了許多的土地被政府徵用,而土地上的房屋也面臨拆遷。政府為了安置被拆遷人員,會對被拆遷人給予一定的補償。許多人對拆遷如何補償並不瞭解,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國家賠償新標準拆遷房屋的補償規定。

一、國家對於拆遷賠償標準的規定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計算公式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户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同時如果被拆遷人積極配合拆遷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搬遷還會獲得一定的獎勵性補償。拆遷補償關係到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如果發現拆遷工作人員有違法拆遷的行為,被拆遷人可以拒絕簽訂拆遷合同,以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