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和短信作為民事訴訟電子證據有效嗎
有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後是有效的。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台發佈的信息;
(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羣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存儲該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
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電子數據的製作者製作的與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來源於電子數據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顯示、識別的輸出介質,視為電子數據的原件。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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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證據不足怎麼辦
律師解析:輕微傷證據不足的,需要收集相關證據。被打成輕微傷沒證據就不能處理,因為案件的處理是以事實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院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審判,如果沒有證據向法院起訴,法律會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駁回起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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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院調取的證據要質證嗎
一、民事訴訟法院調取的證據要質證嗎?民事訴訟中法院調取的證據也需要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四十七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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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中不需要質證的情況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法》中不需要質證的情況有哪些?(1)眾所周知的事實;(2)自然規律及定理;(3)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4)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定的事實;(5)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6)已為有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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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舉證順序是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舉證順序是怎樣的?(一)庭審質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1、當事人陳述;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3、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4、宣讀鑑定結論;5、宣讀勘驗筆錄。首先由原告口頭陳述其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然後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