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被告方舉證延期舉證有哪些規定?
一、民事訴訟被告方舉證延期舉證有哪些規定?
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有困難(如行動不便,地區偏遠,交通不便等),可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延期舉證。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二、民事訴訟舉證期限
1、被告應當在答辯期屆滿前提出書面答辯,闡明其對原告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的意見。
2、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後果。
3、舉證期限:根據最新的規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4、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5、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6、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當事人提起反訴應當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7、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
8、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所以如果是被告方,他在原告已經舉證的條件下,可以作出反駁,而被告的反駁也是通過矩陣的方式來反駁,但是被告他如果是在這個規定的反駁舉證的期限之內,不能夠及時的提出舉證,或者是因為一些地區和交通上的原因,導致不能夠及時舉證,那麼他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延期舉證。
-
證人出庭作證的規定是怎樣的
不管是在哪一類訴訟當中,在證據類型裏面其實都是包括有證人證言的,但不是説針對每個具體的案件都會有證人證言,如果本身就不存在證人,自然也就不存在證言了。而一般在開庭的時候都是需要證人出庭作證的,對此我國也有相應的規定。那麼證人出庭作證的規定有哪些?請跟...
-
民事訴訟中應怎樣舉證是正確的?
《民事訴訟法》對於舉證原則的規定包括一般的舉證原則、法定無需舉證的情形以及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舉證責任倒置“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責任分配的例外情形,即法律直接規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張權利一方舉證,而由另外一方舉證的法律制度。(一)一般的舉證原則...
-
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舉證期限嗎?
一、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舉證期限嗎?民事訴訟二審有舉證期限的,一般是十天。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
-
猥褻婦女如何提供證據
律師解答:收集物證、書證等。律師解析:收集保留可以成為證證據的物、文書資料等。1.物證、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鑑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材料其中視聽材料又分:錄音資料、錄象資料、電再計算機儲存資料、運用專門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