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被告舉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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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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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夥經營糾紛是不是可以提起訴訟
律師解析:可以起訴,依照法律的規定,只要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均應受理。所謂具體的事實,並非是無可爭議的事實。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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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地域管轄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在起訴的時候,案件根據地域確定是否有管轄權就叫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稱“區域管轄”、“土地管轄”。同級人民法院之間,按照各自轄區對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審理的分工。(一)一般地域管轄一般地域管轄。是指除法律特別列舉以外,其他所有行政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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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上訴怎麼上訴
律師解析:上訴書內容:第一,明確雙方的主體身份。第二,確定案由,明確雙方之間到底是什麼法律關係。第三,訴訟請求,在起訴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明確訴訟要達到的目的,簡單扼要。可以主張利息的一併主張,儘量一次性解決所有的問題,以免造成多次開庭的問題。第四,事實與理由,在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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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費用怎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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