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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的標的與訴訟請求是不是一回事?

一、訴的標的與訴訟請求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訴的標的與訴訟請求是不是一回事?

1、本質不同

訴訟請求是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所主張的具體權利zhi;訴訟標的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係,是就爭議總體而言的。

2、決定關係不同

法律關係(訴訟標的)決定訴訟請求,當事人是基於實體法律關係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告只有在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其提出的請求才能實現。

3、具體程度不同

訴訟請求是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體的權益請求。訴訟請求必須要具體,訴訟標的不可能具體。訴訟標的是直接的實體法上的權利或者法律關係關係的主張或者聲明;訴訟請求是結合具體的案件對這種主張或者聲明的具體化。

民事訴訟中訴訟請求與訴訟標的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不弄清楚,在辦案中往往會帶來一定的困難.訴訟請求是法律關係主體向司法機關提出要求保證其權利實現的請求;訴訟標的,又稱訴訟客體,屬於法律關係中的客體.這種客體在訴訟中表現為訴訟雙方爭議的對象,它可以是物(如一定的財產),可以是與人身有關的非物質財富(如著作權),也可以是財產。

1、訴訟請求,是用來準確又簡潔地表示請求審判的原告的主張;原因事實,又稱為訴訟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所依據的案件事實。

2、訴訟標的,又稱為訴的標的或訴的客體,是當事人雙方爭議和法院審判的對象。訴訟標的由訴訟請求和原因事實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為多數時,則訴訟標的為多數。(訴訟標的:是訴構成的要素之一,是指當事人之間因發生爭議,而要求人民法院專作出裁判的法律關係。每一個訴訟案件至少有一個訴訟標的,但有的案件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

3、標的物,標的物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標的物指買賣合同屬中所指的物體或商品。舉例説明,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房屋租賃關係,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標的和標的物並不是永遠共存的,一個合同必須有標的,而不一定有標的物。)

二、提起民事訴訟的流程

1、提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訴訟標的和訴訟請求都是在向法院申請相關起訴時,必須需要填的東西,一般來説都是出現在民事相關案件之中。雙方只需要明確在進行爭論和所求的是什麼,然後向法院進行説明,法院會根據實際相關情形來進行相關的判決。判決完成之後,如有不服可以繼續進行上訴。

標籤:標的 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