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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買賣規定不能買的有哪些人?

一、共有產權房買賣規定不能買的有哪些人?

共有產權房買賣規定不能買的有哪些人?

1、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徵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的。

2、申請家庭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二、共有產權房能買賣嗎?

可以,但需先滿足條件才可進行買賣,一般來説,按照國家的規定:當共有產權房滿5年後,才可上市買賣。那麼共有產權房要如何出售呢?請看以下:

1、購買共有產權房不滿5年的

若是購買不滿5年的,按國家規定是不允許轉讓房屋份額的。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轉讓的,可向原分配區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請,由代持機構回購。

2、購買共有產權房滿5年的

若是購買滿5年的,可向原區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請,代持機構優先購買,在這裏有兩個選擇:一是若代持機構行使優先權的話,繼續作為共有產權售賣。二是若代持機構放棄購買的話,那麼購房者就要發佈轉讓信息。

在購房者發佈共有產權房轉讓信息處,也有兩個選擇:一是若購房者是單獨轉讓產權份額的話,那麼轉讓的對象一定要是其他符合共有產權房購買條件的家庭,且轉讓對象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

二是若購房者和代持機構共同轉讓產權的,那麼就必須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的家庭轉讓房屋。

三、共有產權房的特點

“共有產權房”作為經濟適用房的變異形式,其顯著特點在於價格形成機制。“共有產權房”用地性質由劃撥改為出讓,並完全按照商品房進行開發,且銷售價格計算也等同於商品房。可見,比起傳統的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價實際上是“隨行就市”。客觀上,“共有產權房”的這種價格形成機制,不啻於維護了商品房市場價格,喪失了經濟適用房平抑市場房價的政策效應。

另一個顯著特點在於“共有產權房”的出資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開”或“五五開”墊資,並不影響購房者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等。就其出資方式的本質來説,與開發商推出的所謂“零首付”優惠政策比較,前者的墊資人是政府,後者的墊資人是房產商,從融資模式上看,並無本質差別。

綜合上面所説的,共有產權房一般是屬於國家低價售出的房子,對於申請此房子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進行辦理,所以,在辦理的時候就一定要多諮詢一下,不能買的執法人員也不會給予名額,這也是為了可以更好保障有需求的人。

標籤:買賣 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