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的舉證責任
每個人都有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可能是人身權利,也可能是財產權利,這些權利其他人是不可以侵犯,但實踐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侵權行為,如盜竊、無意損害等,遇到侵權行為不要選擇忍讓,要選擇通過侵權法規維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侵權責任法第34條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解讀:“僱主責任”在之前的法律條文中均沒有明文予以規定,僅在《民訴意見》第45條以及《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11條中有所涉及。
按照本條文字表述,“用人單位”指的是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係的主體,在勞動者為完成勞動工作而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在“勞務派遣”中,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係的事實上是“派遣單位”,但所完成的工作則是由接受勞務派遣的單位收益,因此本條第2款規定了在此種情況下,由接受派遣的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派遣單位僅在其有過錯時承擔補充責任。
此條在審議時爭議較大是由於,此條並沒有規定承擔了侵權責任的單位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勞動者行使追償權,同時《勞動合同法》中也僅規定了“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容易造成無論勞動者對侵權行為有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都由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的誤解。在出台新的司法解釋之前,恐怕援用《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更為公平且結合實際。
-
生命侵權民事傷害賠償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
-
租户起訴物業侵權糾紛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
-
醫院的侵權責任嗎
每個人都有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可能是人身權利,也可能是財產權利,這些權利其他人是不可以侵犯,但實踐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侵權行為,如盜竊、無意損害等,遇到侵權行為不要選擇忍讓,要選擇通過侵權法規維權。精選律師·講解實例侵權責任法【適用範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
-
如果停止侵權行為
侵權的對象是有很多的,可能是動物傷人、消費權益等,社會中還有財產侵權,如扒竊這樣的其他侵權行為,遇到扒竊了,大部分當事人會選擇不聲張,這是間接助漲了扒竊者的氣焰,應該及時找警察處理。因為具體情況行為的情況不同,當事人採取措施的時候就要有針對性,千萬不可一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