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糾紛的舉證責任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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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責任,又稱“舉證的必要”。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對其提出的主張中須確認的事實依法負有的提出證據的義務。依現代各國民事訴訟制度,舉證責任根據證明對象由雙方當事人分擔,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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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律師怎麼找?
律師解析: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由當事人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身份證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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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銀行門口內摔傷了,銀行承擔哪些責任
借道摔傷如果是銀行未能及時清理地面致使地面濕滑存在安全隱患導致過客經過時摔傷,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羣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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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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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出獄後可以吃低保嗎?
律師解析:無期徒刑出獄後,只要符合低保的條件、符合國家政策的相關規定,就應結合事實情況辦理。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簡稱,有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兩類。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