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糾紛的舉證責任如何規定
其他侵權律師解答2.12W
舉證責任,又稱“舉證的必要”。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對其提出的主張中須確認的事實依法負有的提出證據的義務。依現代各國民事訴訟制度,舉證責任根據證明對象由雙方當事人分擔,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
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及其判斷標準
一、過錯的屬性認識。(一)過錯具有行為人主觀狀態的屬性。具體來説,主觀過錯形態應該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1、故意的主觀過錯形態,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某一損害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損害結果的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2、過失的主觀過錯形態,是指行為人...
-
上海落户有什麼政策
律師解析:上海落户有如下政策: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以及用人單位引進符合本市緊缺急需的國內優秀人才,在滬工作穩定的人才,專業(業績)與崗位相符等法定情形下,可以依法取得上海市户籍。法律依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
-
離婚糾紛精神損失費怎麼賠
由雙方協商即可,按照協商的進行賠償即可。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
-
侵權行為怎麼承擔責任
侵權行為主要的責任承擔方式:(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於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2)排除妨礙,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3)消除危險,危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