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贓遺失物善意取得的規定是怎樣的?
相信大家都有過買賣物品的經歷,物品在購買回來之後,自然歸購買人所有。但實踐中會發生購買到他人物品之後,發現該物品是盜贓物或遺失物的情況,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盜贓物和他人遺失物不應參與買賣,那在購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些物品是否適用於善意取得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盜贓遺失物善意取得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盜贓遺失物善意取得的規定是怎樣的?
我國法律嚴格禁止銷售和購買贓物,即使買受人購買贓物時出於善意,也不能取得對該物的所有權。根據《民法通則》第79條的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遺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應歸國家所有或歸還失主,也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如果所有人因為被盜、遺失等原因而喪失對其財產的佔有以後,不問財產幾經轉手,所有人都有權請求最後佔有人返還。
二、善意取得的條件
(一)出讓人無權處分;
(二)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須是善意的。善意一詞是拉丁文bona fides來的,亦稱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響法律效力的事實的主觀狀態。我們這裏所説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佔有人系非法轉讓。
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並不應知轉讓人是非法轉讓,一般是誤信其為所有人或其他有處分權的人。例如,錯誤地認為動產的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運送人是所有人或其他有處分權的人,並且依轉讓物當時的環境,他也不應知道佔有人系非法轉讓,如果是對讓與人的行為能力、代理權的範圍、意思表示的瑕疵發生誤解,不受善意取得的保護。
第三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這裏的善意,是指取得標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佔有人為非法轉讓。這裏不僅不要求第三人有出讓人有權處分的確信,而且是推定任何參加交易的第三人都具有這種善意。物權法對這種善意的保護,是公信原則的體現。與之相對應的就是惡意第三人。惡意就是第三人依當時的情況知道或應當知道轉讓人無讓與的權利。即根據當時的環境,依交易的一般情況,可以得出讓與人無權讓與的結論,則第三人應視為惡意。例如第三人以不正常的低價購買物品,如無相反的證據,應認為是惡意。
(三)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四)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盜贓遺失物並不適用於善意取得,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即使購買人在購買該物品時對該物品是盜贓物或遺失物並不知情,同時也支付了合理的價格,但仍然無法取得該物品的所有權,該物品的主人無論在何時都可以要求購買人返還物品。
-
共同侵權財產損失鑑定申請書需要注意什麼
一、共同侵權財產損失鑑定申請書需要注意什麼共同侵權財產損失鑑定申請書需要注意寫明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鑑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在鑑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鑑定結束後,當事人應...
-
故意毀壞他人財物起訴狀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故意毀壞他人財物起訴狀的基本內容有哪些?(一)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證據和證...
-
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嗎?
一、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嗎?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
-
財產侵權案件沒有利息的原則有哪些
財產侵權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那麼,財產侵權案件沒有利息的原則有哪些,對於這類案件的條件就是依據相應的司法條例,對於侵權人員進行法律上的制裁,財產問題的產生一定程度上就會有利息,所以相應的原則就是為了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