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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繳税款不處罰的情形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納税人未繳或少繳税款會被税務機關處罰,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形不應被罰。

少繳税款不處罰的情形是什麼?

1、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税收徵管法規定,因税務機關適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規不當或者執法行為違法,致使納税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税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2、因納税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税收徵管法規定,因納税人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税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5年。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税款,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税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國家根據税收徵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税控裝置。納税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税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税控裝置。知識拓展:税控裝置適用對象主要是以流轉額為課税對象的納税人,即繳納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的納税人。下面以目前正在推廣使用的出租車税控計價器為例説明税控裝置的功能和作用。出租車税控計價器是集計價計程、發票打印、語音提示、計税、控管、存儲、限期申報功能於一體的出租車税收控管器具,是税控裝置的一種。這種器具在税務部門的管理系統的支持下,形成了一個管理體系。

審計機關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

納税人下列常見的未繳或少繳税款行為應被處罰:

(1)偷税行為。

(2)不進行納税申報行為。

(3)逃避追繳欠税行為。

(4)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行為。

(5)抗税行為。

(6)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行為。

依法納税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義務,我國是存在法定的情形如果超過處罰追究時效,則不應再給予處罰。納税人上述未繳或少繳税款的情形,一般都不處罰,但如果税務機關按照規定,通知納税人限期申報繳納,而納税人在限期內仍不繳納税款的,税務機關便可以依法處罰。

標籤:少繳 税款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