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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對員工的社保該不該買

社保1.32W

一、單位對員工的社保該不該買?

單位對員工的社保該不該買

單位對員工的社保是必須要買的;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不是該不該為員工繳納社保,而是應當,就是必須的,這是義務

二、企業給員工買社保流程是怎樣的?

1、參保的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報《參保單位登記表》、《參保人員登記表》,並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簽發工資表的複印件;

2、醫保辦按規定審核參保相關資料,將合格後的參保資料輸入微機管理,打傭繳費通知單》和《徵集計劃明細表》;

3、參保單位或個人繳納大額醫療保險費、證卡工本費,並交納兩張1寸免冠照片,同時製做醫保《專用病歷》和IC卡。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三、公司法人可以不交社保嗎?

答案是否定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所以,公司法人是必須交社保的。

四、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後果是怎樣的?

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給用工繳納社會保險,將面臨以下後果。

1、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賠償勞動者社會保險待遇損失。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3、被行政機關處罰。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綜合上面所説的,員工的社保是需要由單位來進行購買,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拒絕支付,或者逾期的購買,不然就會承擔法律的責任,所以,《勞動合同法》就需要由雙方共同的遵守,而對於員工也要懂得自己的權益自己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