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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工人工傷待遇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我國不僅僅存在這勞動關係,而且存在勞務關係,世界上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是有着一些區別的。比如説很多人都會經歷一些工商。在工商待遇方面,他們對於勞務關係,並不太清楚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勞務工人工傷待遇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勞務工人工傷待遇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勞務工人工傷待遇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暫行規定》明確了勞務派遣員工工傷認定責任主體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主體為勞動者所在單位,但是,該條規定針對的是勞動合同制用工,勞務派遣用工是否適用該條規定,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就造成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在工傷認定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過程中責任主體不清,經常相互推諉,導致被派遣勞動者的工傷保險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新實施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規定正好解決了這個問題,明確了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在工傷認定以及職業病診斷、鑑定過程中的角色分工以及各自的義務。根據第十條的規定:

在工傷認定程序中,勞務派遣單位作為申請工傷認定的責任主體,用工單位則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

在職業病診斷、鑑定程序中,用工單位則處於主導地位,負責處理職業病診斷、鑑定相關事宜,並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在此過程中,作為用人單位的勞務派遣單位則應當提供被派遣勞動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如此規定的原因是因為職業病診斷、鑑定與工作環境、勞動保護密切相關,職業病診斷、鑑定過程中,不僅需要病人的臨牀表現和輔助檢查結果,更需要調查分析病人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等情況。而勞動者無法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的這些資料,大量與職業危害相關的材料都需要由用工單位來提供。因此,本條如此規定,理順了各方之間的關係、提高了效率。

七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1、醫療費:憑單據據實結算。

2、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二、勞務派遣員工工傷處理程序

職工發生工傷,首先是搶救治療,保證生活。然後是進行工傷認定,確定是否屬於工傷範圍。再後是鑑定傷殘等級,作為計發待遇的依據。

其待遇項目主要包括: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住院治療期間按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2)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確定為1至24個月,最長不得超過36個月。

(3)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

(4)工傷職工經評殘並確認需要護理的,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費分為三個等級,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分別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發給。

(5)工傷致殘等級分為十個等級。一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工傷的話職工在醫療期間是需要停發工資的,但是會按月發放工傷的。其次就是勞務工人工傷也需要按照等級來進行相關的護理費用的發放,還有就是傷殘等級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