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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堰什麼地方做職業病鑑定?

職業病就是一種長期性不可逆轉的身體損害,這樣的疾病有頸椎病、聽力障礙、視覺障礙等,這些疾病在嚴重的時候將會嚴重影響受害者的身體健康以及生活工作,因此因為工作的特殊性造成的職業病將會進行賠償,那在十堰什麼地方做職業病鑑定?下面就詳細介紹。

在十堰什麼地方做職業病鑑定?

一、在十堰什麼地方做職業病鑑定?

攜帶身份證複印件、職業史和既往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資料,到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申請職業病診斷,如果通過審核,則獲得《職業病診斷受理通知書》,然後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診斷為職業病後獲《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憑藉這份《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就可以直接向單位索賠,也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當地法院起訴,這個作為證據足以。當然,你也可以繼續申請工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申請職業病鑑定:

職業病診斷是醫師根據職業危害因素對患者身體的損害程度,按照國家制訂的職業病診斷標準作出的診斷,是一種憑着醫生的主觀判斷做出的結果,那麼,就有可能出現誤診、錯診的問題。當你對職業病的診斷有異議時,作為當事人(患者或用人單位),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天內,向做出診斷的醫療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鑑定。而且《職業病防治法》還規定,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15天內,向省衞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省級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國家衞生部門不設職業病鑑定機構,不受理職業病的鑑定申請。

為使能順利辦理申請職業病鑑定,請記得攜帶已領取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如何申請職業病鑑定:

職業病診斷是醫師根據職業危害因素對患者身體的損害程度,按照國家制訂的職業病診斷標準作出的診斷,是一種憑着醫生的主觀判斷做出的結果,那麼,就有可能出現誤診、錯診的問題。當你對職業病的診斷有異議時,作為當事人(患者或用人單位),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天內,向做出診斷的醫療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鑑定。而且《職業病防治法》還規定,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15天內,向省衞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省級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國家衞生部門不設職業病鑑定機構,不受理職業病的鑑定申請。

為使能順利辦理申請職業病鑑定,請記得攜帶已領取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患者的身份證複印件、職業史和既往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資料。這些資料是職業病鑑定過程中專家需要查閲的資料。

職業病鑑定專家庫的專家是經過有關部門反覆資格審查篩選出來的,相信他們一定會遵循科學、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做好職業病鑑定工作,讓當事人放心。

職業病是困擾很多勞動者的問題,很多特殊性的職業對於職工的身體損害時比較大的,長期性的工作必然會給勞動者的身體帶來嚴重的損害,因此國家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可以進行職業病鑑定並給與一定的賠償。

標籤:十堰 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