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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職業病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從眾多醫療實踐來看,大多數職業病都是慢性病,持續發病時間長、治療效果緩慢、對身體機能的損傷可能影響到勞動和行動能力,職工在工作中如果不幸染上職業病,不僅身體健康遭到傷害,而且將對今後的工作和生活產生許多不利影響,因此,及時進行病情診斷、申請工傷賠償尤為重要,那麼,東莞市職業病鑑定程序是怎樣的呢?

東莞市職業病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一、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職業病鑑定流程: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並提交《職業病鑑定申請書》、鑑定辦事機構收到《職業病鑑定申請書》後出具《職業病鑑定資料提交通知書》、當事人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鑑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陳述、協商鑑定繳費事宜、符合受理條件的發給《職業病鑑定受理通知書》、抽取鑑定專家、開鑑定會、出具《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當事人領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二、當事人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業病診斷鑑定申請書;

(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關資料。

三、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四、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

五、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由衞生行政部門組織。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鑑定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鑑定。

六、職業病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七、東莞職業病診斷機構

東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東莞市職業病防治中心、東莞市高埗醫院、東莞市寮步醫院、東莞市清溪醫院、東莞市塘廈醫院、東莞市長安醫院、東莞市常平醫院、東莞市中堂醫院、東莞市厚街醫院、東莞市黃江醫院。

當事人在以上十一家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後,如果對診斷結論有不同意見,可以向東莞市衞生局申請職業病鑑定,如果對鑑定結論還是持懷疑態度的,可以到廣東省衞生廳申請進行最終鑑定。

標籤:職業病 東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