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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職業病鑑定程序怎樣走?

在當代這個社會,大家都知道的是,職業病對於大家來説都是非常恐怖的,這是因為職業病意味着身體某些地方已經亮起了紅燈。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對於職業病鑑定程序不太瞭解,那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職業病鑑定程序怎樣走?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職業病鑑定程序怎樣走?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職業病鑑定程序怎樣走?

根據新修訂的(令第52號)和規定,申請的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

當事人如果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市職業病診斷鑑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鑑定辦)申請鑑定。

申請鑑定需向鑑定辦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書;(當事人自行書寫)

2、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第二步:受理

當事人向鑑定辦提供資料後,鑑定辦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資料齊全,當事人填寫鑑定申請表,鑑定辦發給當事人受理通知書。

第三步:鑑定

鑑定辦在受理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鑑定、形成。

(一)抽取鑑定專家

發給受理通知書的同時,在鑑定辦的指導下,採取迴避原則,當事人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鑑定專家,組成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專家組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設組長1名。

(二)鑑定會議

職業病鑑定會議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必要時專家組可以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經認真審閲鑑定資料,依照有關規定和職業病診斷標準,充分合議後,根據專業知識獨立進行鑑定。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作出,應當經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

(三)出具職業病鑑定書

鑑定辦在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職業病鑑定書送達當事人。鑑定書一式4份,勞動者、用人單位、原診斷機構各1份,存檔1份。

二、職業病構成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首先肯定是申請,申請進行職業病鑑定,其次就是受理,受理也就是對於職業病決定能否受理,最後就是進行鑑定,當然在鑑定完畢之後,還是需要開鑑定意見會議的,開完會議之後還需要出具一個鑑定意見書。如果還有不知道的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