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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工是否享受工傷待遇

勞務工是否享受工傷待遇

一、勞務工是否享受工傷待遇?

勞務關係下員工發生工傷的,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企業應按照人身損害標準賠償。

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係。 勞務關係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該合同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適用的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

1、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產生的依據不一樣,勞務關係通俗一點來説就是用人單位和職員之間的關係,而勞務關係是雙方的契約,是平等的,要是兩方沒有協商沒有契約也沒有口頭的約定。而是要根據規矩命令產生的關係就是勞動關係而不是勞務關係。

2、體是不一樣的,勞動關係是不平等的,就如在工廠上班,是要被工廠管理和支配的,這樣的關係就是勞動關係,勞動者提供勞動,而工廠給予報酬的關係。勞務關係是平等,就是雙方地位是平等的,只要按照契約完成工作任務,另外一方就沒有任何權利提出其它要求,在這個工作期間一方是無權管理另外一方的

3、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還有一點很大的不同是,所有工作由誰來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勞動關係,那麼肯定是用人單位來承擔責任,因為是用人單位讓勞動者來工作的,所以一切問題由用人單位承擔,跟勞動者是沒有關係的,勞務關係的話就是提供勞務的一方單獨承擔這個法律責任。

4、勞動關係必須用勞動合同來確立的,而勞務關係不一樣,勞務關係除了用合同契約來確立以外,口頭和其它的形式都是可以的。

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是指職工為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而受到事故傷害,這是最為普遍的工傷情形。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工作原因是工傷認定的三個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則”。

(2)事故傷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職工在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況,很難確定職工已死亡還是暫時失去聯繫,本着儘量維護職工權益的基本精神,這種情況也應認定為工傷。

(3)患職業病。職業病是指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職業性疾病。職工經診斷或鑑定確患職業病,並經過工傷認定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企業不能因為勞務工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在生產作業的過程中就不注意對勞務工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因為勞務工受傷的這種情況如果跟工作是有關係的話,勞務工本人可以按照人身損害方面的法律規定向公司索賠。況且,公司又不能給勞務工購買工傷保險,一旦勞務工受傷,公司自己要承擔的經濟賠償壓力反而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