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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是否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是否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一、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是否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不可以,不能領取國家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有: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工傷保險制度是以工傷職工為特定的保護對象的,目的在於使工傷職工因遭受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能夠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助。在工傷保險待遇期間,如果工傷職工的情況發生了變化,不再具備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如勞動能力得以完全恢復而無需工傷保險制度來提供保障時,就應當停止工傷保險待遇。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如果工傷職工沒有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則會產生這樣的結果:工傷保險待遇無法確定。這也同時反映了這些工傷職工並不願意接受工傷保險制度提供的幫助。鑑於此,既然工傷職工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那麼就不應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拒絕治療的

提供醫療救治,幫助工傷職工恢復勞動能力,是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職工遭受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後,有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權利,也有積極配合醫療救治的義務。如果無正當理由拒絕治療,就有悖於《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促進職業康復”的宗旨。規定拒絕治療的工傷職工不得再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保險待遇的特點是什麼?

1、強制性,國家立法強制執行的。

2、非營利性,即是國家對勞動者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勞動者應該享受的權利。

3、保障性,是指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對勞動者或其遺屬發放的工傷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濟性,通過強制徵收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由社保機構在人員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對費用實行再分配,調劑適用基金。

三、申領工傷保險待遇應具備什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辦理工傷醫療費報銷業務:

(1)已參加工傷保險;

(2)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

(3)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4)需轉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在新源縣社保局填寫《新源縣工傷職工轉院轉診申請表》,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同意。

(5)工傷認定單位與繳費單位須一致。

可能有人會覺得自己只要是付出了勞動力,對方有給自己支付報酬的這樣的一種模式就是勞動關係,其實不是的,勞務關係,僱傭關係,甚至兼職等這些根本就不能夠按照事實勞動關係來處理。想要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得先證明存在着事實勞動關係才行,如果真的分不清何謂事實勞動關係,建議找律師當面詳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