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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勞動合同就是編制嗎

正式勞動合同就是編制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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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就是正式員工了嗎


若合同內部有規定試用期的,試用期過了才是正式員工,若無約定試用期,則簽訂勞動合同後即是正式員工。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一)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本會仲裁的,適用本規則。當 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項或者仲裁適用的規則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但該約定無法執行或者與仲裁地強制性法律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當事人約定適用其他仲裁規則的,由本會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

(二)當事人約定適用本規則但未約定仲裁機構的,視為當 事人同意將爭議提交本會仲裁。

(三)本規則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本會或者仲裁庭有權按照 其認為適當的方式推進仲裁程序,以促使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 高效和公平的解決。